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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体育总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珠海市体育总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宣传、财会。
二、薪酬待遇
经过试用期满享受珠海市体育总会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的岗位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中共党员可优先),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三)珠海市户籍,身心健康;
(四)热爱体育工作,熟悉体育业务知识;
(五)应聘者需持有本科以上学历,文学类专业,有会计证和财务管理经验者优先;
(六)从事机关工作或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及事业单位行政、文秘相关岗位工作累计2年以上者优先;
(七)35周岁以下,女性;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61124547@qq.com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名应聘”。联系人:兰先生,电话:2638619、13928077521。
2.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20日24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体育总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4)工作经历证明;
(5)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以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面试。
(三)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选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组织考察和体检,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和遵纪守法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到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如资格复审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3个自然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珠海市体育总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
2.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二)试用期2个月,期间给予活动和交通等工作补贴。试用期满后按照珠海市体育总会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的岗位薪酬待遇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体育总会负责解释。
投诉监督电话:2602733,联系人: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