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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珠海“格力海岸杯”国际风筝会
广风协〔2013〕8号
关于印发2013年珠海“格力海岸杯” 国际风筝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相关协会: 2013年珠海“格力海岸杯”国际风筝会定于9月29日至10月2日在珠海市唐家湾格力海岸城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组队参赛。
2013年8月7日
抄送:广东省体育局、珠海市文体旅游局、本协会各会长 广东省风筝协会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印发
2013年珠海“格力海岸杯”国际风筝会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风筝协会、珠海市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风筝协会 三、协办单位 珠海市体育总会 四、比赛时间 2013年9月29日至10月2日 五、比赛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格力海岸城 六、竞赛项目 (一)传统风筝赛 1、龙类 2、长串 3、软体 4、板类 5、翅类 (二)运动风筝赛 1、双人双线芭蕾 2、团体双线芭蕾(不少于3人) (三)表演类风筝 1、夜光风筝 七、参赛办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行业体协均可组队参加。 2、每队限报领队1名,运动员3名(性别不限,年龄18-65周岁)。 3、每队限报传统风筝竞赛项目5项,每队每小项限报1只风筝,每名运动员限报3小项。 4、同一风筝不得兼报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 5、参加运动风筝个人、双人、团体项目的运动员可重复报名,同一运动员不能代表不同队伍参赛。参加运动风筝团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 6、请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参赛人员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报到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7、各参赛运动员须携带至少一只夜光风筝参加表演。 8、境内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将证明身体健康的资料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八、竞赛办法 (一)传统风筝 1、传统风筝比赛执行中国风筝协会2002年版《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运动风筝 1、运动风筝比赛参照《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2、比赛为自编套路加配音乐进行(套路须由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中的规定动作组成),时限分别为个人2-4分钟、双人2-5分钟、多人2-5分钟; 3、音乐和动作图形须在比赛前交往裁判组,音乐刻录为CD光盘的第一首曲目; 4、由裁判员根据动作编排、完成情况和空中表演效果进行评判。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名次录取: 1)团体名次按各参赛队竞赛项目成绩总分排列名次,录取前3名。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单项名次按竞赛项目录取前3名,不足3名(含3名)减一录取,前3名成绩分别按9、7、6得分计团体总分。 2、奖励办法: 1)向获得团体前三名的参赛队颁发证书和奖杯。 2)向获得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和奖牌。 3)凡参加夜光风筝比赛的运动员,根据表演评判情况颁发夜光风筝证书和奖牌。 十、报名 1、参赛单位须于2013年9月10日前用快件的形式将报名表(境内参赛队伍须加盖体育局、体总、行业体协风筝组织的公章)寄至阳江市新江北路群众艺术楼二楼A区(广东省风筝协会办公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无须加盖公章)发至邮箱:gdsfzxh@126.com;联系人:梁治昂(18666268388);联系电话:0662-2226660;邮编:529500。逾期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可变动。 2、各参赛运动员于9月29日下午18:00前报到,9月30—10月1日比赛,10月2日离会。报到地点:珠海市唐家湾中山大学商务酒店。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路费自理;比赛期间当地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二、参赛队 运动风筝、传统风筝比赛及夜光风筝表演:特邀请国外8支队、国内13支队、省内7支队参赛。
2013年珠海“格力海岸杯”国际风筝会 报名表 队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在所报项目格内划“√”; 2、“注明”栏目填写抵宁时间(车次、航班); 3、各参赛队运动员返程车票、机票请自行预定。
体育局(体总、风筝协会、行业体协)(盖章) 年 月 日 各参赛队简介
注:各队简介不少于300字。 2013年珠海“格力海岸杯”国际风筝会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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