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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办珠海2016市民健身运动会竞赛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2 14:16

各区(功能区)体育行政部门、市各体育社会组织、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在成功举办“珠海2015市民健身运动会”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今年将继续举办“珠海2016市民健身运动会”(以下简称“市民运动会”)。本届“市民运动会”设市民公开组、残疾人组和青少年组,市民公开组共设48个项次的比赛(活动),由珠海市体育总会负责主办;残疾人组比赛共设有11个大项的比赛,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青少年组设有8个大项的比赛,由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和市教育局负责。
  为更好地提高今年各项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突出品牌效应,本次“市民运动会”市级品牌项目中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等六大项目,拟选择有资质、有经验的体育社会组织或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承办,其他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属单位、各区及所属单项协会承办,请有意承办赛事活动的体育社团和单位于2016年8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市体育总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tyzh@163.com邮箱)。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项目设置(市民公开组)
  (一)市级品牌项目:足球(11人制)、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健身气功、龙舟赛(斗门区承办)、公路自行车赛(金湾区承办)、老年人体育竞赛大联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承办,共10个项目)。
  (二)区级品牌项目:香洲区足球(7人制)、广场舞、风筝;斗门区农民篮球、舞龙舞狮、拔河;金湾定向越野、徒步;横琴新区自行车骑行;高栏港区钓鱼;高新区国际象棋。
  (三)协会品牌项目:排球、钓鱼、跆拳道、保龄球、体育舞蹈、群众体育展演大会、太极拳、自行车、武术、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健身操(舞)、徒步、绿道半程马拉松、啦啦操、瑜珈、航模。
  二、承办要求
  公开征集承办单位的市级品牌项目,申办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社会组织接受市民政局评估的“社会组织购买政府服务资质”和等级评估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上一年度本单位年审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珠海市承办体育竞赛申请书(附件2)。
  (四)近三年来承办过省、市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情况书面报告。
  三、上报材料
  各项目承办单位均需提交以下资料(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一)根据本次市民运动会规程总则要求,按规范格式设计的竞赛规程。
  (二)承办项目的详细经费预算。
  承办单位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并确保按照承办协议的各项要求组织比赛。
  四、经费来源
  (一)市级品牌项目
  市级品牌赛事所需经费按照谁牵头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赛事(活动)牵头单位根据预算拨款给承办单位,如赛事(活动)为联合举办,经费由联合举办单位共同负责。
  (二)区级品牌项目
  由主办区负责办赛经费,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对不足部分适当给予补贴。
  (三)协会品牌项目
  原则上由各协会负责经费的筹集,市体育总会根据赛事(活动)的规模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经费。
  凡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资助的项目, 珠海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和珠海市体育总会等单位作为支持单位,并在赛事宣传广告上体现“中国体育彩票”的宣传内容。
  五、评估和公布
  珠海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将成立承办项目单位评审小组,对承办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各项目承办单位,并指导其对赛事规程进行优化,对评出的项目承办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民运动会各项目赛事承办单位名单,将在市体育总会网站公布。
  六、签订赛事承办协议书
  承办单位确定后,须签订承办赛事协议书。
  七、市民健身运动会(市民公开组)解释权属珠海市体育总会。

  特此通知。

附件:1. 珠海2016年市民健身运动会规程总则

      2. 珠海2016年市民健身运动会单项比赛规程格式

      3. 珠海市承办体育竞赛申请书

      4. 赛事(活动)经费预算表

珠海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6年8月11日
(联系人:兰鹏宇,电话:2602936)